欢迎来到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!

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时办结制度
【发布时间:2017-07-27 阅读次数:663次】


一、“限时办结”是指中心在交易项目受理、预评估、招标(采购)公告、招标(采购)文件编制、报名受理、投标保证金收退、合同审核、后评价等重要环节,凡手续完备、文件齐全且内容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,承办科室能即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理,不能即时办理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尽快办结。

二、相关法规和中心制度要求,或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,必须严格执行,保证事项如期或提前办结。

三、建立限时办结登记制度。各科室要对所受理的交易事项进行登记,并明确承办人。凡因特殊原因,不能按时办理的,要及时向交易人告知原因,解释清楚,并向领导报告及说明理由。

四、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,办理交易事项超过服务承诺期限的,责令其限期办理,并向服务对象道歉。造成严重后果的,追究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