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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控室管理制度
【发布时间:2017-07-27 阅读次数:1287次】

(一)监控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,综合办公室应明确监控管理人员,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,其他人员未经中心领导批准,不得进入监控室。
(二)监控管理人员应熟练操作监控室的各项设备,掌握其性能,做到操作指令正确无误,严禁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任务无关的活动。
(三)监控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、检测各类设备的工作情况,发现故障应及时联系专业维修人员解决,确保设备良好运转。
(四)如遇重大项目或需要留存影像档案的,监控管理人员应刻录光盘,贴好标签,并做好存档工作。
(五)监控录像以及光盘要严格保密,相关监督执法部门需要调阅影像资料时,应出具单位证明,办理登记手续,并报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调阅,未经中心领导批准,不得外借、删除和更改。
(六)监控室内禁止吸烟,保持室内良好的环境卫生。